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妆品及其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以及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监督检查人员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被检查单位对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隐瞒有关情况。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应当予以注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对举报反映或者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化妆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进行专项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支付抽取样品的费用,所需费用纳入政F预算。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公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结果。 进口化妆品报关、仓储、贴标哪儿有?上海东尔可以的!外高桥人工贴标进口化妆品口碑推荐
化妆品中文标签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产品中文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注册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注册人或者备案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同时标注境内责任人的名称、地址;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国产化妆品应当同时标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净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具有包装盒的产品,还应当同时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产品中文名称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明显位置标注,且至少有一处以引导语引出。化妆品中文名称不得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进行命名,注册商标、表示防晒指数、色号、系列号,或者其他必须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除外。产品中文名称中的注册商标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对其含义予以解释说明。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应当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证书编号,在销售包装可视面进行标注。 外高桥人工贴标进口化妆品口碑推荐化妆品进口哪家收费低?请找上海东尔!

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者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可能与使用化妆品有关的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价,并向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正常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功能组织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者全身性的损害。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公布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监督管理信息。公布监督管理信息时,应当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生产经营者,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化妆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可以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当纳入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
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有与生产的化妆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有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F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其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F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委托生产化妆品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委托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并对受委托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保证其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生产。受托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活动负责,并接受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监督。化妆品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您知道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吗?上海东尔可以协助您!

特殊化妆品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F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化妆品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有与申请注册、进行备案的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有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能力。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资料:注册申请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产品配方或者产品全成分;产品执行的标准;产品标签样稿;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安全评估资料。初次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人初次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的证明资料。申请进口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同时提交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以及境外生产企业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资料;专为向我国出口生产、无法提交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的,应当提交面向我国消费者开展的相关研究和试验的资料。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多年专注进口化妆品仓储报关等一站式代理服务,一次选择,一生无忧!外高桥人工贴标进口化妆品口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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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签,是指产品销售包装上用以辨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属性特征和安全警示等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标识,以及附有标识信息的包装容器、包装盒和说明书。化妆品的z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标签内容应当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化妆品标签应当清晰、持久,易于辨认、识读,不得有印字脱落、粘贴不牢等现象。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使用其他文字或者符号的,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网址、境外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约定俗成的专业术语等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除外。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有关产品安全、功效宣称的内容应当与原标签相关内容对应一致。除注册商标之外,中文标签同一可视面上其他文字字体的字号应当小于或者等于相应的规范汉字字体的字号。 外高桥人工贴标进口化妆品口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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