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通运输厅印发推进港口岸电建设实施方案 推动港航业绿色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印发《推进海南港口岸电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推动海南省港口岸电设施建设,确保2020年底前,海南省港口岸电设施装备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客滚、货运共65个泊位完成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满足靠港船舶接电需求。
根据《方案》,海南省将分步骤、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港口岸电建设。今年2月底前建立工作机制,合理制定岸电改造建设推进方案,省交通运输厅将指导海口、澄迈、东方、乐东、三亚、琼海、文昌等7个市县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于组成港口岸电建设领导小组完成该项工作。4月底前落实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做好岸电设施改造建设设计,科学制定改造实施方案,确保岸电设施满足相应泊位船舶(设计代表船型)等级靠港使用岸电需求。8月底前,落实加强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探索建立与岸电设施使用效益相挂钩的财政资金奖励机制。10月底前,海南省将完成规范施工管理、岸电改造建设、对岸电设施进行检测和组织验收工作。
根据《方案》,10月底前,海南省将做好岸电落实配电网规划,加快电网升级改造和岸电配套电网建设;开辟岸电服务“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岸电增容接电速度,落实红线外供配电设施投资,协助港口企业协调相关部门加快红线内变电站、开关站建设,满足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靠港船舶使用岸电需求。
根据工作目标,2025年底前,海南省将切实降低岸电使用成本,免收实行两部电价的港口岸电需量(容量)电费,并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海南省岸电度电价格实行优惠政策。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厅将不断统筹大气污染防治总体要求和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发展需求,加强对港口岸电设施建设的检查和督导,确保岸电改造建设计划按期保质完成,完善港口设施配套,促进靠港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下降,推动海南省港航业绿色发展,努力打造交通强国建设示范区、水运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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