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进一步加强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封闭管理
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加强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封闭管理的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会议决策部署,加强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封闭管理,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境外疫情输入防控。
通知要求,规范国际道路货运中方驾驶员封闭管理,对在公路口岸出境、当天返回境内的中方驾驶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在落实必要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需隔离,但要在口岸所在地实施封闭管理,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并定期核酸检测;离开口岸所在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之前,应核酸检测呈阴性,到达目的地后,按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管理。
对于不能当天返回境内的中方驾驶员,入境后按入境人员进行管理。对于不出境、仅从口岸所在地向境内运输的中方驾驶员,应加强自身防护,在车辆消毒之前不得驾驶车辆,在车辆交接过程中不得接触入境驾驶员、货运场站管理人员和货物装卸人员。
同时,规范国际道路货运外方驾驶员封闭管理,外方货运车辆原则上应在口岸所在地卸货,入境的外方驾驶员应当天离境,装卸货期间不得接触货运场站管理人员和货物装卸人员。确有困难无法当天离境的外方驾驶员,经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应在口岸所在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组织下,乘坐“点对点”一站式转运车辆,到指定地点封闭管理,离境前不得外出。
此外,还要求压紧压实公路口岸所在地属地管理责任,对出入境车辆停靠的货运场站实施封闭管理,为入境驾驶员设置临时专用通道和专用休息区域,避免入境驾驶员和其他人员接触,防止交叉感染;要督促有关运输企业、货运场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车辆消毒以及驾驶员、货运场站管理人员和货物装卸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的防护物资配备。
还要动态掌握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有关情况,确保信息可追溯;要加大对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违反疫情防控规章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章制度的驾驶员,纳入黑名单管理;要加强口岸交通运输一线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防护物资配备;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疫情防控突发事件。
- 7-28· “十四五”交通规划17项主要指标中6项提前完成 11项年底前将全部完成
- 7-21· 交通运输部:航运业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 7-7· 交通运输部:推动构建上合区域高水平互联互通网络
- 6-30· 交通运输部:力争到2030年建成现代化内河水运联通体系
- 6-27· 交通运输部召开12328热线货车司机接诉即办工作推进会
- 6-16· 交通运输信用监管典型案例(第一批)
- 6-9· 交通运输部:统一港口标准有利于打造全球港口协同发展网络
- 6-3· 江西交通数字化转型聚力一廊两轴互联互通
- 8-24· 无忧出行!森尔(Senseair)酒精检测仪精准检测,避免误查酒驾
- 5-20· 千方集团参加交能融合发展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 探索交通能源绿色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