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可退回国内销售
来源:中国物流行业网 时间:2020-7-22 10:24
近日,广州海关制定十二条措施(下称“措施”)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推动加工贸易发展,促进内销更便利。
根据措施,在优化出口产品转内销业务办理方面,加工贸易企业可使用内销集中纳税模式办理内销手续,先行内销加工贸易货物,再集中向主管海关办理内销纳税手续。企业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完成申报纳税手续。对于未取得内销集中纳税模式资质的企业,海关将尽快指导企业并为其办理内销集中纳税模式资质核批手续。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造成无法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办理内销征税核注清单或报关单申报手续的,主管海关可凭企业的有关情况说明延期办理相关手续。
在落实加工贸易便利优惠政策方面,海关明确,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在综合保税区(包括南沙保税港区)全面推行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制度,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按原材料或制成品计缴进口关税,降低内销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在拓展出口产品转内销渠道方面,支持企业设立出口监管仓库,将出口受阻的加工贸易成品结转至出口监管仓,进一步拓展国内销售市场。同时,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流程,畅通跨境电商出口退货通道,支持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出口商品退回国内转内销。
广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落实十二条措施,进一步畅顺出口产品转入国内市场渠道,依托电商平台推动产销对接,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并通过一系列配套措施保障企业权益,提升企业国内外竞争力,为外贸企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均转载自其它网络媒体,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并不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 6-16· 海关总署:今年前5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增长2.5%
- 8-22· 海关总署:推动中欧班列通关便利化 促进国际经贸往来
- 6-16· 广州:世界级生物产业生态圈活力迸发
- 6-16· 陆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验收 贵阳综保区构建开放发展格局
- 5-27· 广州加快推动医学检验产业集群发展
- 5-26· 广州推出4471套公租房,8月公开摇号
- 5-23· 厦门海关出台16项措施促外贸保稳提质
- 5-19· 上海海关将为重点产业开通全产业链“绿色通道”
- 5-19· 上海海关: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等全产业链开通“绿色通道”
- 5-9· 长沙海关前4月为企业减免税款约6000万元
图文资讯
近期热点
焦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