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流行业网 新闻中心
中国物流行业网 > 新闻中心 > 物流新闻 > 内容

三部门: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

  来源:中国物流行业网   时间:2020-8-14 9:2

据财政部8月13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称,不再执行《国务院批转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步清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规定意见的通知》(国发〔1994〕64号)中关于20种商品“无论任何贸易方式、任何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进口,一律停止减免税”的规定。

20种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和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指调味品、肉禽蛋菜、水产品、水果、饮料、酒、乳制品)。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均转载自其它网络媒体,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并不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焦点资讯
推荐资讯
Copyright © 2012-2025 cn56.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物流行业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