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印发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
来源:中国物流行业网 时间:2021-1-28 9:20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的通知
交运明电〔202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卫生健康委、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货物安全便利运输,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编制了《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附后),为新冠病毒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配送单位等运行主体开展道路运输提供参考。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各相关单位。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附件: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docx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均转载自其它网络媒体,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并不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 8-14· 三部门印发通知开展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
- 7-14· 四部门印发通知加强运输途中意外伤亡货车司机帮扶救助
- 7-14· 九部门发文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个转企”流程优化成本降低
- 7-7· 七部门部署推动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
- 6-23· 三部门部署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
- 6-16· 两部门推出12条政策措施 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
- 6-9· 8部门发文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
- 6-3· 三部门发文推动电子信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 6-3· 四部门印发《2025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
- 11-28· 铁路部门高标准做好新线开通运营各项准备
图文资讯
近期热点
焦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