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防疫指南第五版发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从严从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要求,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五版)》(简称《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有关垃圾处理、保洁员等服务人员的防控要求,细化了入境人员转运环节工作人员防护和闭环管理要求,以更好地指导各地抓紧抓实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调整了分区分级防疫范围。对于道路、水路等对外客运,按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进行分区分级防控;对于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和汽车租赁等城市内客运,按风险地区所在区县进行分区分级防控。
二是强化了入境人员转运防疫要求。明确了入境人员转运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等按高风险地区标准执行;对从事入境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岗位固定、禁止交叉作业等作了明确要求。
三是建立了入境人员转运工作人员“不接种疫苗不上岗”制度。为保障高风险岗位一线工作人员安全,明确了从事入境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应完成疫苗接种的要求。
四是增加了乘客健康码查验要求。要求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地区公路水路客运站都应查验乘客健康码,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应查验乘客健康码。对于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乘客,相关经营者应提供健康码代查或信息登记服务。
五是明确了保洁员等后勤服务人员防疫要求。明确工作人员包括一线从业人员和保洁员等后勤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并按规定佩戴口罩、防护手套,开展体温监测。同时,明确对客运场站产生的垃圾应按要求及时清扫转运,入境人员产生的垃圾按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处理。
六是加强中风险、高风险地区客运管控。再次强调了原则上要暂停进出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道路客运服务和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跨城公交、出租车(含网约车)业务;对于途经中风险、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公交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原则上实施甩站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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