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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购湖北”家电消费券将于6月发放!含线上线下两种

时间:2023-5-22 9:58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朝霞)5月17日,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征选2023年“惠购湖北” 家电消费券线上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根据公告,我省计划于6月上旬开始对省内个人消费者发放2023年“惠购湖北”家电消费券,包含线上、线下家电消费券两种。线下家电券发放平台将从已有的2023年“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平台中优选,线上家电券发放平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选。

  据悉,线上家电消费券总金额为5000万元,计划于6月上旬开始分两个批次公开投放,每个批次持续9天。活动期间,通过征选的电商平台每天在规定时间内投放一定数量的线上家电券,消费者成功领券后,在该平台指定店铺购买家电产品时,满足核销条件的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消费者成功领取的线上消费券仅限当天有效,当天未核销的消费券第二天作废,回收的财政资金用于后续消费券的投放。在同一批次家电券发放活动中,同一消费者在电商平台可以持有、核销不超过两张有效家电券。消费券过期失效后,消费者可以重新领取。

  本次公开征选1家电商平台作为2023年“惠购湖北”家电消费券线上发放平台,报名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良好,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属于依法在武汉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2023年5月20日(含)前已被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类别为“零售业”;

  2.从事家电以及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互联网零售业务;

  3.具备《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期;

  6.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质量事故和负面舆情;

  7.近年来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较强的用户覆盖能力和商品自营能力。能够面向全省17个市州消费者同步发放并核销2023年“惠购湖北”家电消费券,能够甄别并确保通过平台销售的所有家电商品收货地址全部在湖北省地域范围内。

  (三)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成熟的消费券运营服务能力,能够配合政府部门实现发放要求。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后台数据真实完备等专业能力。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能够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四)具备较强的宣传能力和足够的配套优惠。能够积极利用平台自有渠道开展宣传,能够按1:1比例向消费者提供配套优惠,放大家电消费券发放效果,扩大消费券工作知晓率及参与率。

  关于入选平台的工作要求()

  (一)按照活动规则和省商务厅工作部署及统一要求,分批次顺畅、高效、安全组织2023年“惠购湖北”家电消费券线上发放与核销工作。确保消费者可通过手机客户端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在活动指定的平台商铺正常核销。

  (二)加大活动期间技术力量投入,完善风险管控制能力,确保消费者使用方便快捷,财政资金投放安全高效。平台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平台应调动全部资源迅速追回财政资金,第一时间向省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营造清朗的消费券发放、使用环境,提高广大消费者政策获得感。

  (三)提供顺畅、安全、优质服务。入选平台须加大活动期间人力投入,提高运营服务保障水平。制定2023年“惠购湖北”家电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工作平稳有序实施,客户投诉得到有效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四)及时提供家电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T+1日12点前出具前一天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及金额、领券用户数、用券用户数及核券数量、核销金额及订单金额、核销退款金额、核销商家数等后台相关数据。每批消费券发放后,及时提供本批消费券发放数据报表及分析报告。

  (五)自觉配合和服从政府部门管理监督。活动期间及活动结束均能及时响应、不打折扣完成政府部门各项工作要求,能够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核销数据记录及分析报告,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平台企业如有违法违规情况或严重失信行为,将取消本次消费券发放平台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消费券发放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原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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