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 四部门部署提升产品安全水平
据“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落地实施,加快优质电动自行车产品市场供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认证管理、销售监督、登记管理、老旧车辆更新换代、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等七方面作出部署,推动电动自行车全产业链各环节按照新标准要求调整和适配,加快形成适应新标准要求的产业生态和监管模式。
《意见》的实施,将对电动自行车行业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一是帮助生产企业充分理解《技术规范》要求,尽早推出符合标准的产品并提出认证委托,加快新产品量产上市;同时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节奏,及时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二是加快检测认证环节调整,指导检测认证机构及时按照《技术规范》开展能力建设,细化相关程序和要求,强化检测认证与生产环节的衔接,及时满足新标准产品检测认证需求。三是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不按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非法篡改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效果。四是做好登记上牌与《技术规范》实施的衔接,登记前严格审查发票、产品合格证和CCC认证证书等证明、凭证,杜绝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现象。五是充分发挥以旧换新政策效应,鼓励消费者淘汰更新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换购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符合《技术规范》的新产品。六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巩固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成效,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意见》实施,强化跟踪问效,保障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有效供给,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实现电动自行车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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