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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落实《快递暂行条例》 以消火栓“签收”快递为戒

时间:2018-5-29 9:2

近日,据央视新闻报道,某地的快递员派件遇到用户家里没人、没有快递柜存放时,想到了一个“好地方”——消火栓箱;因为用的人多了,消火栓箱就成了快递的“签收大户”。而且不仅实际是这么做的,快递员录入的妥投信息也是“(消火栓)代签”。对于这则报道,有网友当作无奈的笑话看待,但笔者却从中联想到引以为戒,扎实落实《快递暂行条例》的话题。

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我国首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对信息泄露、丢件索赔、快递投放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条例》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至约定的地址,收件人有权当面验收。这意味着:如果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同意,擅自将用户的快件放入消火栓箱内,不但违反了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也违背了用户的意愿,快递员可能要承担双重法律责任。因此,快递企业对于类似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定要重视,作为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并引以为戒。

快递企业更要延伸思考到的是,《快递暂行条例》已经正式实施,是否严格按照条例规范操作,已成为社会关注的舆论焦点。快递企业一定要有所警醒,大力提升投递服务质量,进而有效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不然不仅可能会有更多类似消火栓“签收”问题被曝光,更会有被时代淘汰之虞。

综合近期的媒体报道,《快递暂行条例》出台后,快递企业并没有拿出多少改进投递服务的方案措施,基层快递员依然只图自己工作方便,不考虑消费者的感受,所以才会引起公众和媒体的集体“吐槽”。我们要认识到,《快递暂行条例》是引领快递业服务提升的一部重要法规,有眼光的快递企业可能已把落实《条例》当作提升自身服务质量、改变公众形象的有利时机,正争取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其他快递企业也要引起重视,千万不要不做改变、拿不出良策,一定要积极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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