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为促进省交通物流业加快发展出台系列奖励政策!
促进交通物流业加快发展,三明这样做!
近日,三明市出台促进交通物流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引导传统运输业转型升级,更好保障企业运输安全。
扶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对新落户三明市的交通物流企业,年度内新增货车50辆及以上、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50万元。对规下转规上的交通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扶持。已在三明市落户的规上企业,执行本辖区制定的扶持政策。
鼓励货物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对三明市交通物流企业,且自有登记注册地为三明的营运货物运输车辆,以三明市高速公路互通口为起(终)点的,年度缴纳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达100万元以上的(经高速公路三明公司确认),以2021年通行费为基数,对增量部分给予20%资金补助。
鼓励网络货运平台发展
对在三明市各县(市、区)注册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年度开具专用发票达1亿元以上的,可按不高于开票营业额的4%给予扶持。对我市贡献特别大的,可实行“一企一策”。
加大对交通物流企业信贷支持
对在三明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交通物流企业(自有在三明市登记注册的运营货物运输车辆50辆以上),新购置总质量12吨及以上且登记注册地为三明的营运货物运输车辆,按每车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进行贴息扶持,贴息额度按最终还清贷款实际期限据实计算,贴息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违约罚息部分不计入贴息范围)。
加大国省道治超力度
建立“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工作格局,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原则,强化联合执法,严格执行“一超四罚”,严厉打击超限运输行为。健全治超责任倒查和追求制度。推进科技治超站点设施建设与投用,保持治超工作高压态势。
加大物流用地保障
对纳入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或省现代物流重点项目库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仓储物流项目用地,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政策。
文件还指出,享受扶持的物流企业、网络货运平台应当在三明市运营5年以上,严禁企业在申请奖励资金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扶持资金、虚开和接受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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